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施行


在15年前的今天,2009年6月1日(农历2009年5月9日)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施行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已由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,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》同时废止。